防火防爆十大禁令
发布: 新鸿胜化工 日期: 2009-12-06 08:47:58- 关键字: , 积分 浏览:215 次
1、严禁携带火柴、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易腐蚀物品进入危化区。
2、严禁未安规定办理用火审批手续,在危化区内进行施工和生活用火。
3、严禁在防火堤内种植作物和树木。
4、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爆炸危险区。
5、严禁在爆炸危险区使用非防爆电器或修理防爆电器。
6、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,进入发油区和接卸区以外的爆炸危险区域。
7、严禁就地排放各种废油。
8、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内,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进行敲打作业。
9、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备
10、严禁损坏库区内的防火、防爆、防静电等设施和设备。



